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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日本研修生招工简章
发布时间:2009-02-09   点击率:2168

 

赴日本研修生招工简章

一、赴日研修生须具备的条件

1、本人现在从事的工作内容与将在日本研修的内容一致。

2、充分理解研修制度、研修积极性高并能遵守研修生规则。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20-30岁。

5、至今没有在日本研修过。

6、身体健康并能够承担研修工作。

 7、具备能胜任研修的日语水平(在我公司培训2-3个月)。

8、提供两个担保人,签订担保人保证合同。

9、没有劣迹及不良记录。

10、男女不限,名额不限,常年招生。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时个人提交的材料

公司随时接受报名。联系电话:见简章下部。

以下提供的资料必须是原件。本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3个月内拍摄的由同一底片冲洗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白底)5张。

2、详细准确填写的履历书。

3、最终学历证书原件。

4、本人户口原件。

5、身份证原件。

三、面试及培训

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受理后我公司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具体地点。

培训时间:3年期的培训三个月,1年期的培训1.5个月。

培训地点:公司培训中心

培训内容:日语基础会话、畜牧、农业日语常用词汇,日本风俗习惯、礼节;畜牧、农业生产技术等。

面试合格后,培训中心将通知具体开学日期。

四、相关费用

1、出国费用:包括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培训费、国内差旅费,由个人承担。

2、培训费:包括讲课费、教材费,培训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费用由个人承担。

3、服务费:交给公司的服务费由个人承担。

五、研修生应该知道并理解和接受的事项

1、研修生必须在培训的3个月内遵守培训纪律。

2、培训机关在研修生出现违反培训纪律和研修生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有权利终止其继续培训的资格。

3、研修生在培训至出国期间无正当理由终止培训、研修的,甲方不退还任何费用。

4、研修生在培训期间,派遣和培训机关为研修生向日本入国管理局申请日本在留资格证,如在办好日本在留资格证或者签证后由于研修生个人原因(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无法正常去日本研修,不退还任何费用。

5、 培训前,研修生要与公司签署派遣赴日研修生协议书。

六、研修时间

研修生在日本研修的时间不超过1年,经中国的派遣机关,研修生以及日本国的接受机关,研修生接受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同意,并且通过(财)国际研修协力机构实施的研修成果评估和在留状况评估考核,可以从研修生转为技能实习生。由研修生转为技能实习生后在日本的在留期间可以延长至3年。(每年都要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可以继续研修,不合格遣送回国)

七、研修内容

主要从事饲养奶(肉)牛、蔬菜种植、收获、加工等劳动。

八、研修生、实习生的待遇

1、在日本研修期间,由接收企业每月一次向研修生本人支付研修津贴,研修津贴的金额为60000日元/月(人民币4000元/月左右)。转为技能实习生后,每月工资110000-120000日元(人民币7000元/月左右)此条为参考标准,具体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2、日本接受机关负责研修生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因个人原因被中途遣送回国,往返的旅费由个人承担。

3、接收企业负担因研修而产生的日本国内的交通费用。

4、接收企业向研修生免费提供宿舍及居住用品,提供基本住宿设施,为研修生负担定额的电费、水费、煤气费等。

5、转为技能实习生后,接收企业为研修生提供宿舍,费用由技能实习生负担,电费、水费、煤气费等也由技能实习生自己负担。

6、在退还宿舍设施时应保持器具完好无损,如果有意损坏,显著弄脏,将由研修生本人负担修理费。

九、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日期间有义务遵守以下规则

1、研修生必须服从研修指导员的指导,执行研修计划,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研修。

2、研修生必须单身在日本从事研修,不得以同居为目的把家属叫来日本。

3、在日本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可以临时回国,如需回国费用自己负担。

4、在日本研修、实习期间不得从事伴随有收入、报酬的活动、政治活动、劳工运动及传教活动等。

5、在日本研修、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原接收单位而到其他单位工作,如果擅自更换工作就是逃跑,一经发现立即遣送回国,其保证担保人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十、研修生在日本出现下列情况,将终止研修,令其回国

1、违反日本国的法律(即日执行)

2、因隐瞒病历而生病。

3、因为疾病和伤害无法继续实施研修事业。(根据医生指示)

4、意志和能力不足,品行和研修态度不好,即使继续研修也无法达到期望成绩时。

5、有明显给接受机关的名誉造成损害的行为时。

6、研修生出现失踪、逃跑时。

7、研修生之间发生打架而发生伤害事件。

8、违反第九条有关规定时。

十一、研修生担保人的担保内容

担保内容为:

A、确保研修生在日本不从事接收单位工作以外的第二项工作。

B、确保研修生不发生逃走、失踪、打架伤害他人等。

C、确保研修生不因个人原因中途回国。

十二、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综合保险

研修生的在留资格“研修”是非就业资格,因此不适用劳动法令·国家的保险法令。但可以加入研修生综合保险。技能实习生与研修生不同,是受劳动法·国家保险法保护的劳动者。技能实习生适用于劳动法令(劳动基准法、最低工资法、劳动安全卫生法)以及保险法令(健康保险法、厚生年金保险法、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雇用保险法)。但是,牙科疾病、妊娠关系、打架、自杀、既往病症并不被担保,请注意这一点。通常其他的民间损害保险也是一样的。

十三、技能实习生要缴纳的的税金和费用

按日本的有关法律规定,技能实习生要缴纳所得税、住民税、厚生年金或国民年金,健康保险.或参加技能实习生综合保险。

 

报名地址:中国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解放街西段43号

报名电话:0086-476-8346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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