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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开始实行技能实习生新制度

日本研修生制度创立于1990年,由于制度缺陷,研修生一直被作为单纯的劳动力使用。不少接受机关严重侵犯研修生合法权益,产生了严重不良的社会影响。

在2010年7月1日,日本政府开始实行技能实习生新制度。今后所谓“研修”只限于政府间的人员交流和完全非实务研修,不允许存在劳动行为。研修不在适用于劳务人员,包括技能实习生。

技能实习生新制度规定,接受机关初次为劳务人员就可以申请:“技能实习”在留资格。技能实习期最长为3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为一年,前2个月进行日语、日本法律、日本生活常识、技能基础理论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如果技能实习生入境前在本国进行出国前培训较好的,入境后的2个月培训允许缩短为1个月;赴日后从第2个月开始与接收企业签订的《雇佣合同》就开始生效,正式进入技能实习(否则,从第3个月开始正式进入技能实习)。技能实习生适用于日本的劳动法、最低工资法、劳动安全卫生法等法律。第一年技能实习期满,经过技能考试合格转为技能实习第二阶段,期限不超过2年。

新制度要求:1、讲习时间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在国外培训时间1个月以上且超过160个小时的讲习,只能是算作1个月。

2、讲习内容:包括日语、在日本生活常识、法律知识和技能实习相关知识等。法律知识在日本国内由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授课;其他3项可以在海外讲习中进行。

另外还有对讲习要求;对监理团体、实施机关、派遣单位的要求。

总之,技能实习生新制度的宗旨没有变。日方仍然强调技能实习生从企业选拔,回国后再回到原企业工作。

2010\9\17

Category : 公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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